安全設施設計主要針對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,根據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號令)的規定,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設施設計,并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,以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產和使用,保證項目建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法規。我司與核工業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,具有化工工程設計乙級資質,證書編號: APJ-(皖)-3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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